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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住房状况调查的通知》(济政办发明电[2006]266号)要求,我市定于2007年1月到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住房状况调查。为此,记者就有关情况在市房管局采访了我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李力同志。
问:为什么要开展住房状况调查?
答:这次住房状况调查是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37号文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8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房状况调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06]146号)的规定和要求组织的。通过调查,可以全面了解我市住房的总量及现状;掌握我市居民及外来人员住房状况、收入现状及住房需求;调整我市年度不同类型住宅供应量,满足不同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我市制定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提供准确真实可靠的数据性依据,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广大市民安居乐业的美好愿望。
问:住房状况调查的范围和内容是什么?
答:(一)实施范围:在城市规划区内居住,且具有市区常驻及非常驻户籍的居民家庭或人员。
(二)调查内容:以《居民基本住房状况调查表》为准。主要是:基本情况(含被调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职业);住房状况(住房建筑面积、建成年代、占用套数、房屋性质、房屋坐落、房屋类型、完好程度、住用状态、产权状况);人口情况(含家庭人口、家庭收入);住房需求(含住房需求意向、住房需求原因、购租房区域意向、购租房面积意向、购房价格意向、购房付款方式意向、租赁房屋租金意向)。
问:住房状况调查如何进行?
答: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对本辖区内住房状况调查工作负总责。市及各县市区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机构组织街道办事处、自管房产权单位、房产管理部门、物业管理单位成立调查队伍,调查员入户开展调查。根据市政府的部署,调查时间大体安排如下:
(一)调查准备(2007年1月1日-2月21日)成立调查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培训调查工作人员。
(二)入户调查(2007年1月22日-2月10日)调查员佩戴市住房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的调查员工作证到居民和职工家庭逐户进行调查。由居民如实陈述家庭居住、收入及住房需求,调查员据实填写《济宁市居民基本住房状况调查表》,并由被调查人签字确认。
(三)审核校验(2007年2月11日-3月16日)调查员上报整理后的调查表,经所在地住房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校验后上报。
(四)汇总分析(2007年3月17日-3月31日)市住房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城区及各县市报送的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城区及全市住房状况调查分析报告。
问:居民应如何履行义务,配合做好此次住房状况调查活动?
答:开展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需要每个家庭、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及社会各界的协助、配合和支持。此次住房调查,只对各类住房的现状进行调查并如实登记,房屋调查取得的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房屋调查的目的,不作其他用途。希望广大居民在住房调查人员上门调查登记时,如实提供房屋现状的准确情况和各类有效证件资料,密切配合住房调查登记工作。在此,衷心感谢各位对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给予的支持和关注。我们深信,有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广大居民的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此次住房状况调查一定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取得圆满的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