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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三大举措构建住房保障体系           ★★★ 【字体:
济宁三大举措构建住房保障体系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济宁房地产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9    

 

近年来,住房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直接影响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和谐社会的建立。如何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对现代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济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积极制定政策、努力创造条件,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集资建房三大举措,全力构建合理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

加强领导,形成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组织保证

为全面推进全市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济宁市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的济宁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充实了廉租房管理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班子。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经常检查指导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康居住工程的组织领导,今年市政府又成立了济宁市城区安康居住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张振川任组长,建设、国土资源、规划、发改、物价、中区、任城区、高新区等14个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为成员,负责城区安康居住工程实施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市房管局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邹城、兖州、汶上等县市也都成立了由政府领导挂帅的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班子,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县两级发展计划、国土资源、物价、财政等部门积极支持住房保障工作,部门间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促进了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全面实施。

出台政策,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制度保障

2003年以来,济宁市积极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立足济宁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济宁市廉租住房工作实施方案》、《济宁城区廉租住房工作实施细则》,《济宁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7月又下发了《关于转发市建委等六部门济宁市安康居住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形成了配套完整、切实可行的住房保障政策和规范高效的工作程序。鱼台、嘉祥、汶上、邹城、兖州等县市也都制订出台了符合本地实际的住房保障配套政策,为安康居住工程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保障。

同时建立了严格规范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准入审核机制,设定了规范的廉租住房“双困”准入机制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对象资格审查制度,将廉租保障严格限定为住房和经济双困户,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对象必须是中低偏下收入居民。严格按照申请、初审、公告、复核、审核、公示的程序,层层把关,确保认定的廉租对象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对象准确无误,保证了住房保障工作的质量。

为摸清底数,健全制度,更好地推进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200511月-12月,济宁市房管局在全市全面开展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住房情况的调查。这次调查分为最低收入家庭户主基本情况、住房情况、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情况三大项26个问题。共调查18244户,其中符合廉租保障条件的约3000户,同时对全市最低收入家庭逐户建立了住房档案。在此基础上,20061116,济宁市又开始了覆盖城区的居民住房状况普查工作。目的在于全面掌握城区居民住房需求的第一手资料,以更好地编制和及时调整全市的中长期房地产发展规划,合理制定全市住房保障计划,完善住房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两次住房调查工作的开展,为济宁市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提供了准确而详实的依据。

三大举措,全面推进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市政府连续4年将其列为当年为群众必办的“十件实事”之一。自2003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市经济适用房施工面积57.16万平方米,建成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22.94万平方米,连年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经济适用房建设任务,共计2730户中低收入居民住进经济适用房。其中,济宁城区建成经济适用住房7.8万平方米(含困难企业集资建房),解决了800余户中低偏下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开泰花园经济适用住房施工面积3.6万平方米,498套,已完成主体工程,年底可望竣工。邹城、汶上、鱼台、微山、泗水、嘉祥、曲阜等县市先后启动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邹城市拿出位置适中的破产企业用地建设了6.8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在建设标准上坚持功能齐全不落后,优化工程设计,提高建设质量,完善配套设施,做到了造价不高标准高、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美,深受中低偏下收入家庭欢迎。汶上县作为欠发达县,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作为解决群众生活困难的重要工作来抓,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启动早,力度大,三年建成经济适用住房6万多平方米,解决了695户低收入和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廉租住房工作 2003年起市政府连续三年将为最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保障列为当年必办的10件实事之一。2003年济宁城区建设1.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153户廉租对象乔迁新居。特别是自2004年起济宁城区在全省率先实行了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的保障方式,进一步提高了保障效果。今年又进一步改进了廉租住房申报、审核程序,在市房管局服务大厅设立了廉租住房申报窗口,常年受理廉租住房申报,居民随到随办,方便了群众。兖州市也启动了以租赁补贴为主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成为全省八个实行廉租住房保障的县市之一。截止到2006年底,我市城区共完成廉租住房1199户,其中:实物配租153户,租金核减560户,租赁补贴486户。在2005年的基础上新增廉租住房家庭424户。城区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提前两年完成了省里提出的保障目标。

困难企业集资合作建房 困难企业职工的住房问题始终是住房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能够尽快地解决这些困难企业职工的住房问题,济宁市积极推进集资合作建房工作。今年济宁市建工建筑有限公司建筑面积1.16万平方米的144套住房已交付使用,济宁矿业集团供销总公司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的住房建设正在办理工业用地改住宅用地的置换工作。各县市也积极推进,其中,兖州市今年完成了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620套住房的建设工作;微山县审批了8家困难企业,集资建设了242套职工住宅,建筑面积23266平方米

同时对于困难企业集资建房,严格按规定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批;对超标准建设的,取消其资格。

在去年年底结束的由各县市区建设局长、房管局长参加的济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市建委领导要求全市进一步加紧落实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巩固扩大廉租住房工作成果,尚未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县市年内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建立起规范有序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对象资格审查制度和廉租对象“双困”准入机制;同时规范审批和组织困难企业集资合作建房,把困难企业利用自用土地集资合作建房,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制定相关政策和办法,切实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从而为在全市建立起公平有效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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